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推动高校创设大学生创业园的部署,提升在校大学生创业能力,以创业引领高质量就业,结合近年来我校实际运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育人为本、特色引领、师生共创、教学做创”的基本原则,依托南阳地方产业和学校专业特色,以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为重点,大学生创业园成为高校对接政府部门、产业链条、企业需求的桥梁,打造成融创业教育、成果转化、项目培育、创业孵化、创业实践等功能于一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重要载体。此平台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南阳市三融众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
第三条 申请获准进入此平台的创业团队分为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创新创业团队是指为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需要而组建,仅在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登记注册并运行的校内经营组织;创新创业企业是指入驻此平台、由大学生组建的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从事经营管理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经营组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成立南阳理工学院创业园管理委员会,校长任主任,分管校领导任副主任,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及各教学院院长、书记为成员,下设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处长任创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业园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 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统筹、编制创业园的发展规划;
2.指导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落实创业园的各项工作;
3.聘请校内外专家、创业成功人士担任创业园顾问,为入驻创业团队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及指导等工作;
4.负责组织对申请入驻的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定、审批工作;
5.负责组织对创业园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考评与奖励工作;
6.协调校内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和落实国家、省、市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相关优惠政策;
7.其他有关创业园的重要决策事项。
第六条 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职责
1.制订创业园的具体管理制度,负责园区的日常管理、对外宣传和联络;
2.负责团队或企业的入驻申请、遴选入园及监督考评等工作;
3.协助入驻团队或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
4.完成创业团队或企业各类材料的归档;
5.协助入驻团队或企业进行宣传、推广;
6.为创业团队或企业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7.其他日常工作。
第三章 创业项目的入驻条件和入驻程序
第七条 入驻条件
创业园以“学生在前台,教师做指导,企业作提升”的原则,对申请入驻项目做出以下要求:
1.创业项目负责人应是南阳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并具有明确的创业方向和构思、较高的人文素养和道德品质;
2.项目指导老师须是南阳理工学院在职教师,对项目团队进行全方位指导,积极了解团队发展情况,主动对接资源,掌握团队经营状况;
3.项目团队如有支撑企业,须与支撑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并在创业园管理科备案;支撑企业应与创业团队业务相关或相近,能对创业团队提供所需支持;
4.项目团队或企业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项目团队或企业经营范围须与申请入驻时所申报经营范围一致,不得超范围经营、私自转让项目、更换负责人;
6.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创业团队或企业必须遵守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第八条 入驻程序
1.创业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创业计划书》一式三份;
(2)《南阳理工学院创业园入驻申请表》一份;
(3)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式二份;
(4)项目团队成员信息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等各一份;
(5)指导老师信息登记表一份;
(6)有支撑企业的申请入驻团队需提交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创业园入驻项目支撑企业登记表;
(7)已注册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8)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其他有关材料;
2.材料审核: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3.项目评审:组织专家对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集中遴选。
4.评审公示:遴选结束后,对拟入驻创业园的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等信息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5.办理入驻:经过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对其签署入驻孵化协议书。
第九条 试入驻程序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各学院临时推荐、不在项目遴选期的高质量创业项目,开展试入驻,签署创业园项目试入驻孵化协议。同时,试入驻项目团队必须参加由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开展的项目入驻遴选,如项目未通过遴选,则结束试入驻,办理相关退园手续。
第四章 创业园的服务
第十条 创业园为入驻创业团队或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1.免费提供办公场地、桌椅、水、电、网络等基本办公条件;
2.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专利申请、商标申请等服务,指导其快速办理相关手续;
3.定期开展工商、税务、人社等法律法规政策和优惠扶持政策解读讲座;
4.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团队申报人社、科技等部门创新创业补贴及相关优惠政策;
5.组织并指导入驻团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并对获奖或立项的团队进行资助;
6.举办南工创业大讲堂、创意集市、创业沙龙等活动;
7.对入驻创业团队或企业进行宣传,对接所需相关资源;协助解决孵化期间的其他相关问题。
第五章 入驻创业团队或企业的管理
第十一条 创业园对申请入驻的创业团队或企业一律实行合同制方式进行管理。创业团队或企业负责人在接到入驻批准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签署入驻孵化协议,根据孵化协议规定开展创业活动。
第十二条 创业团队或企业孵化期原则上为一年,根据孵化协议、中期考核和年终考核等因素决定团队或企业的孵化期。
第十三条 入驻项目须遵守以下规定
1.创业团队或企业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严禁将创业园办公场地转让或转租给他人使用;
2.创业团队或企业不得擅自对园区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门牌及团队简介统一由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制作;
3.创业团队或企业借用园区会议室、培训室等公共场所,需提前三天到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报批;
4.创业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改变预定项目内容及团队负责人的,创业团队和原负责人须提前 15 天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变更;
5.各创业团队或企业在孵期间,应积极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提交年中考核和年末考核总结,提供相关数据完成统计工作;积极配合并支持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6.对不服从或违反管理规定的创业团队或企业,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有权中止孵化协议、收回场地,必要时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安全、卫生管理
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遵守学校相关消防、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如因违反相关规定引发任何后果,应由团队及团队负责人承担;
2.严格遵守创业园作息时间,如需提前开门或推迟关门,创业团队或企业需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申请,同意后方可执行;创业园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
3.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增设使用任何大功率电器;离开园区时,锁门关窗,关闭电源;
4.因创业团队或企业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团队或企业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不得私自动用其他创业团队或企业及创业园的公共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需照价赔偿;
6.做好辖区内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应对并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报告;
7.保持所辖及公共区域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值班团队负责做好公共区域卫生。
第六章 创业项目的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 创业项目的考核
(一)考核程序
1.创业团队或企业根据考核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按要求进行现场汇报;
2.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日常考评,进行综合打分;
3.考核结果在园区公布。
(二)考核标准
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入驻创业团队或企业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创业团队或企业入园后,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连续二周处于停顿状态的;
2.创业团队或企业出现安全事故的;
3.项目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
4.二次以上(含二次)未能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通知整改无效的;
5.连续二次未能参加创业园相关会议及活动的;
6.超出申报入园时业务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的;
7.擅自更换团队或企业负责人的;
8.因安全问题,受到二次警告的;
9.因卫生问题,受到三次警告的。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对于考核优秀的创业团队或企业,予以公开表扬,同时授予项目负责人“创业之星”的称号,并以招生就业处、创业园的名义向团队所属学院发出嘉奖令,建议学院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创业团队或企业,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勒令退出创业园,并以招生就业处、创业园的名义向团队所属学院发出通报。
第七章 创业项目的退出
第十六条 期满退出
入驻创业园的创业团队或企业协议期满,到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第十七条 申请退出
因创业团队或企业内部问题,导致创业项目不能继续开展的,负责人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提出退出申请,经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办理退园手续。
第十八条 勒令退出
对严重违反创业园管理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创业团队或企业,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约谈项目负责人,终止协议,办理退园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南阳理工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南理工院文〔2018〕166 号)同时废止。
附件:1.南阳理工学院创业园创业项目入驻申请表
2.南阳理工学院创业园创业计划书
3.南阳理工学院创业园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协议
4.南阳理工学院创业园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5.南阳理工学院创业园入驻创业项目团队人员登记表
6.南阳理工学院创业园指导老师信息登记表
7.南阳理工学院创业园物业管理规定
附件1
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
项目入驻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 请 人: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
一、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情况
负责人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政治 面貌 | |
所在学院 | | 专业 | | 班级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E-mail | | QQ号 | |
家庭 住址 | | 家长联 系电话 | |
负责人 简 历 | (包括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等情况及获奖情况) |
管理 团队 其他 主要 成员 情况 | 姓 名 | 所在学院 及班级 | 年龄 | 专 业 | 在拟办项目中 分工负责范围 | 签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拟办创业项目及资金情况
项 目 名 称 | |
所 需 资 金 | 万元 | 资金 来源 | ⑴创新基金; ⑵创业基金; ⑶自筹;⑷风险基金;⑸其它 |
经营场 地需求 | 共需面积 平方米 | 设备 来源 | ⑴自购; ⑵ 租赁; ⑶其它 |
项 目 简 介 | |
三、申请人证件资料
项目创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暂住证复印件粘贴处 (学生证复印件粘贴处) |
项目负责人毕业证、学位证等复印件(可单独附后) |
注:本表格内容填不下时,可另附页说明。
四、审批意见
创业导师 推荐意见 | |
申请人 所在学 院推荐 意 见 |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意见 |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
创业计划书
项目名称:
负 责 人: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二○二 年 月 日
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
创业计划书说明及提纲
一、相关说明
1、创业计划书要严格按照编制提纲的项目逐条进行编写。
2、创业计划书要用A4纸打印;编写时,小标题用黑体小三号字编写,正文用仿宋体小三号字编写。
二、编制提纲
1、计划书封面(项目名称、编制人、编制时间等)与目录
2、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拟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要股东、股份比例;主营业务;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
3、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政治面目、联系方式、主要经历等。)
4、产品/服务描述(产品/服务介绍;产品技术水平;产品的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特性;产品的竞争优势。)
5、研究与开发(已有的技术成果及技术水平;研发队伍技术水平、竞争力及对外合作情况;已经投入的研发经费及今后投入计划;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
6、行业及市场(行业历史与前景;市场规模及增长趋势;行业竞争对手及本公司竞争优势;未来3年市场销售预测。)
7、营销策略(在价格、促销、建立销售网络等各方面拟采取的策略及其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对销售人员的激励机制。)
8、管理(机构设置;员工持股;劳动合同;知识产权管理;人事计划。)
9、融资说明(资金需求量、用途、使用计划;拟出让股份;投资者权利;退出方式。)
10、财务预测(前三年及未来3年或5年的销售收入、利润、资产回报率等。)
11、风险控制(项目实施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2、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申请人与合伙人身份证明材料及需要提交的项目有关其他材料。
附件3
南阳理工学院创业园创业项目
入驻孵化协议
甲方:大学生创新创业创业园管理办公室
乙方:
为深入贯彻国家“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营造大学生创新创业良好环境,提升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孵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确定乙方作为孵化对象,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 ____项目于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入驻创业园;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办公场地位于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创业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期限(也称“孵化期”)为_____个月,即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孵化期年租金全免。
3、合同期满未预孵化成功者或因特殊情况需延期,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商讨批准后可按情况适当延长孵化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保证金及交纳期限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入园保证金伍佰元整(¥500.00)。乙方退出创业园时,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属于期满退出和申请退出的,如无物品损坏等,全额退还入园保证金。入园保证金不计息。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 有权对其创业项目孵化过程进行监督、考核与管理。
(2)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办公桌椅_____套,电脑_ _组;
(2)协助乙方办理企业入驻、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
(3)做好大学生创业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同时向乙方提供咨询指导、协助科技成果转化及办理大学生创业贷款等;
(4)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和辅导、项目评估、完善创业计划等;
(5)提供项目推荐申报、投融资信息、市场营销管理咨询服务;
(6)协助符合条件的驻园企业申请财政性科技经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软件产业创业专项资金等;
(7)对乙方所提供的项目资料及项目孵化情况(包括财务数据)中所涉及需保密的内容实施保密措施,不得外泄;
(8)提供安保、保洁、维修等物业服务;
(9)协助乙方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有关事宜。
(10)除人类不可抗拒因素外,因特殊情况须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享受大学生创业政策;
(2)使用甲方提供的办公设施;
(3)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乙方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创业园的相关规定,爱护公物,履行安全、卫生责任,确保创业园的和谐有序;
(2)认真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入驻孵化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等,遵守创业园管理规定,认真接受安全监督部门和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在乙方孵化期内,所发生火灾、水灾等因素造成创业园房屋和其他设施损坏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3)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办公场地按规定用途使用,自觉维护办公场所的办公设施的正常运行,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自觉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妥善处理好与其他孵化团队和企业的关系,积极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5)负责办公经营场地内的防火、防盗工作,并协助创业园共同做好园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持办公场地的环境卫生;
(6)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孵化期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7)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及时、准确报送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要求提交的相关数据信息等;
(8)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和本协议,服从园区的管理,支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不得占用公共区域、通道及非指定空间(如擅自搭建、堆放物品等),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令其拆除和清理;
(9)不得将办公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及与他人共享,不得利用办公场地进行任何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应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办公场地;
(10)乙方退出时,应注意保护好甲方原有设施,经甲方检查确认后方可退出;
(1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日内入驻创业园并开展工作和经营活动。
五、乙方在孵化期内或孵化期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网络,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可申请孵化成功退出。乙方因自身生产经营等原因发生变化,可申请提前终止本协议,退出创业园。
六、乙方在收到退出通知或退出申请被批准后的15天内,必须结清应缴费用,撤出自有设备,清理好场地,并办理好有关手续。逾期不退出者,甲方将从逾期之日起没收入园保证金或处以相应的罚金。
七、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拟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5日告知对方。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南阳理工学院创业园消防安全
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公室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患重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指示,进一步强化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内部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乙方所辖部门全年无火灾。
二、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上级消防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及各项方针政策,实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
2、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乙方消防安全工作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和检查协调。
3、根据乙方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先进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4、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组织乙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5、督促乙方及时组织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三、乙方责任: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责任书》,根据有关规定配备兼职义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2、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每年“119”消防宣传日,协助甲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及时组织义务消防员参加消防培训,加强对员工的消防教育,提高员工的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情况要有记录,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5、加强对重点部位、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严格管理,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6、健全消防安全档案,按时上报消防有关材料。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的,应积极进行扑救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严肃查处火灾事故责任人。
四、其他事项: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乙方负责人或签约人为防火责任人,如有变动,接任人为当然防火责任人。
2、如发现乙方有隐瞒不报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有违法行为的由消防监督部门严肃查处。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4、本责任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南阳理工学院创业园
入驻创业项目团队人员登记表
项目名称 | |
入驻地点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
项目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姓名 | 所担任职务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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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指导老师
信息登记表
指导教师姓名 | | 指导教师所在学院 | |
项目名称 | | 职称/职务 | |
指导教师授课课程 | | 联系方式 | |
指导教师对此项目的推荐理由 |
|
附件7
南阳理工学院创业园物业管理规定
一、创业园所有场地只能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入驻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场地转租或转借。
二、入驻项目不得随意改造场地设施,必须确保房屋基础、交通消防、地下管道和楼内整体布局不受影响;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卸或破坏墙面、地板、门窗、电脑、办公用具等一切设施设备,不得往地板上倒水,需妥善保管好项目所使用的各项设施设备,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有损坏或遗失,需照价赔偿。
三、严禁随意拆动、改装楼内供水、供电、供暖及办公设备;不得私自改接用电线路、乱拉电线。
四、不准擅自超负荷用电;如需增容、改变用电性质、更移电表等,应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费用自理;因自行增加设备而超负荷用电烧坏电器设备由用户照价赔偿。
五、用电、用水过程中应注意安全、节约使用,如发现故障及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申报处理。
六、不得私自动用其他创业项目或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的办公设备。
七、不得在创业园内进行赌博、吸毒等一切违法行为。
八、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九、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场地需保持整洁和卫生,并协助保持公用场地的卫生。
十、严格遵守创业园作息时间。
十一、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南阳理工学院校纪校规的规定办理。




南阳理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印发